香港居民如在內地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災等),其他突發事故(例如:遇劫、遇襲等)或傷亡,當事人或其親屬應立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及尋求協助。內地報警電話為110,醫療救護電話為120(救護車出診需要支付相應費用,包括車費及搶救治療費),消防火警電話為119,及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為122。

如需進一步協助,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滬辦)、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辦)或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武漢辦)。

有關辦事處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此特別印製了《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提供協助的範圍。

當你身處內地時,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提供的協助:

 

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夠提供的協助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