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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香港企業在內地投資需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聯合頒布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確定企業投資領域是否屬於禁止投資清單,或是否有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香港企業享有和內資企業一致的准入管理原則。

如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自貿試驗區)(包括臨港新片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及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企業,則請參看《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及相關自貿試驗區的改革方案和擴大開放措施。

詳情請參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及各自貿試驗區的官方網站: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mofcom.gov.cn/
https://www.pudong.gov.cn/china-shftz/
https://www.lingang.gov.cn/html/website/lg/index.html
http://china-zsftz.zhoushan.gov.cn/
http://swt.jiangsu.gov.cn/ftz/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7340/index.html
http://www.ah.gov.cn/index.html

內地對於港商投資的優惠安排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是內地與香港簽訂的首項自由貿易協議,當中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大範疇。香港業界可以更優惠條件進入內地市場。詳情請參看香港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網站:
https://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香港居民、企業在內地投資的主要流程


稅務

外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可於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事宜。

外商在中國內地投資主要涉及的稅務種類概述

外資企業在中國適用的稅種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在中國境內工作人員勞務所得薪金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勞動用工

內地勞動用工基本法律

外商投資企業招聘員工的時間、條件、方式和數量,企業有自主決定之權利,可以選擇直接用工或勞務派遣形式,但用工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企業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有關勞務派遣

內地對勞務派遣的形式和數量有法律規定。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企業基本用工形式,而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有關台港澳人員及外籍人士聘用

聘用台港澳籍人員

2018年7月28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2018年8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佈《關於廢止<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7號),廢止《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有關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xinwen/2018-08/30/content_5317710.htm

企業招用台港澳人員後,可使用台港澳籍員工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為其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業務。《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辦法,請參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19/content_5314865.htm

有關《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及受理點,可查詢各省市公安廳/局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聘用外籍人員

聘用外籍人士,應當按有關規定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其申請和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有關用工成本

每年最低工資標準及職工平均工資

內地各省市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並適時發布本地職工平均工資,具體情況請參看各地方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

各地職工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

外商投資企業在招聘員工後,應在員工入職的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各市社會保險繳納基數和比例各有差異,具體情況請參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或撥打當地12333電話諮詢。

此外,外商投資企業聘用的外籍人士,也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社會保險。有關詳情,請參看《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http://www.gov.cn/gzdt/2011-09/08/content_1943787.htm


知識產權

內地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內地有相關法律、法規就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罰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方式作出了規定。

商標權

申辦商標註冊、轉讓、變更等手續的途徑有兩種:一是由申請人直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辦理;二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為申請辦理。香港註冊的商標在內地申請註冊有優先權。詳情請參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

專利權

在中國內地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香港、澳門或者台灣地區的申請人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或者作爲第一署名申請人與中國內地的申請人共同申請專利的,應當委託經國家知識産權局批准成立的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詳細情況請參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https://www.cnipa.gov.cn/

著作權

國家版權局以及各省市政府享有著作權行政執法權的有關部門,可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就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如查處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由該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將案件移送司法部門處理。如有疑問,可向國家版權局查詢:
http://www.ncac.gov.cn/

商業秘密

香港企業如有涉及商業秘密損害賠償問題,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調解要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