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如在内地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灾等),其他突发事故(例如:遇劫、遇袭等)或伤亡,当事人或其亲属应立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及寻求协助。内地报警电话为110,医疗救护电话为120(救护车出诊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包括车费及抢救治疗费),消防火警电话为119,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沪办)、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办)或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武汉办)。

有关办事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此特别印制了《协助在内地的香港居民服务指南》,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提供协助的范围。

当你身处内地时,香港特区政府可以提供的协助:

 

香港特区政府不能够提供的协助包括: